- 1、实行招标公告、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,招标人对招标公告、招标文件的真实性、合法性负责。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、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,应当在招标公告、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,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、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,逾期提出的,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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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:
(1)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,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;
(2)采用资格后审的,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。
- 2、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,有关服务指南见“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(www.szjsjy.com.cn)”或“深圳建设信息网(www.szjs.gov.cn)”。
- 3、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:
- 4、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,不再接收因任何原因未上传合格投标报名资料的投标报名申请。
- 5、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《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》及《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》的要求,使用预拌混凝土、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。
- 6、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,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。
- 7、重新招标(重新公告)的网上截标工程,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。
本招标公告为简版,详细信息请进入“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”网站查看,链接网址:
https://www.szjsjy.com.cn:8001/jyw/jyw/zbGongGao_View.do?ggguid=ffcb02e1-8a9a-4496-8554-d319f8e2c3ea